園所設計
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標準--建筑平面設計
發(fā)布日期 :2011-12-13 瀏覽次數 : 3284
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平面設計
托、幼建筑的使用對象是六周歲以下的嬰、幼兒,因而在使用功能、空間構成、建筑組合、造型及細部處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。應結合兒童教養(yǎng)各保教工作的需要,精心設計,為幼兒創(chuàng)造一個健康成長的場所。
1 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房間組成及面積確定
1.1 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的房間組成
托、幼建筑的房間組成應根據托兒所、幼兒園的性質、分類、規(guī)模、標準及地區(qū)的差異與條件,主辦托兒所、幼兒園單位的要求等因素確定。一般應設置下列用房:
(1)幼兒生活用房。是托、幼建筑的主要組成部分。分乳兒單元(由乳兒室、喂奶室、配乳室、衛(wèi)生間、貯藏室等組成);托兒單元(由活動室、臥室、衛(wèi)生間、貯藏室等組成);幼兒活動單元(由活動室、臥室、貯藏室等組成)。
?。?)服務用房是托兒所、幼兒園的保教、管理工作用房。一般包括醫(yī)務、保健室、隔離室、晨檢室、辦公室、資料兼會議室、教個制作兼陳列室、傳達、值班及職工廁所等房間。
?。?)供應用房是托兒所、幼兒園必不可少的輔助用房。一般由幼兒廚房、主、副食庫房、炊事員休息室、衛(wèi)生間、開水、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組成。隨著幼兒教育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,開發(fā)智力,進一步促進幼兒身心健康成長已倍受重視,幼兒園可設置電教室、計算機室、音樂教室、美工室及圖書室等專用房間。
1.2 主要房間的面積確定
房間面積大小的確定,一般應根據房間的容納人數及活動情況、家具及其布置、設備占用面積、交通面積等主要因素決定。此外,還與各個時期國家對教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所制定的有關政策及經濟條件等因素有關。
?。?)建設部、國家教委1987年部頒標準《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(guī)范》(JGJ 39-87)規(guī)定,幼兒園主要房間面積不應小于表4-1的規(guī)定。
?。?)1988年7月,國家教委、建設部頒布的《城市幼兒園建筑面積定額(試行)》規(guī)定:
·不同規(guī)模城市幼兒園面積定額見表4-2。
·寄宿制幼兒園在表4-2中所規(guī)定的建筑面積定額的基礎上增加或擴大用房面積,見表4-3。
·乳兒班主要房間的設置及其最小使用面積,應符合表4-4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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