園所設計
幼兒園建筑設計規(guī)范
發(fā)布日期 :2011-12-20 作者 : 偉才總部 瀏覽次數(shù) : 5053
一. 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
為學齡前兒童集中進行保育和教育而使用的建筑為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。供三周歲以下的幼兒使用的建筑為托兒所,為三至六周歲幼兒使用的建筑為幼兒園。幼兒園(包括托、幼結(jié)合建筑)大型為10~12班;中型6~9班;小型為5班以下。單獨托兒所的規(guī)模不宜超過5個班。托兒所、幼兒園每班人數(shù):托兒所的小、中班為15~20人;托兒所大班為21~25人;幼兒園小班20一25人,中班26~30人,大班31~35人。托兒所、幼兒園地點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:
1.應遠離各種污染源,并滿足有關衛(wèi)生防護標準的要求。
2.方便家長接送,避免交通干擾。
3.日照充足,場地干燥,排水通暢,環(huán)境優(yōu)美。
4.能為建筑功能分區(qū)、出入口、室外游戲場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條件。
二.托兒所、幼兒園總平面設計要求
1.對建筑物、室外游戲場地、綠化用地和雜物院等進行總體布置,做到功能合理,方便管理,朝向適宜,游戲場地日照充足,創(chuàng)造符合幼兒生理、心理特點的環(huán)境空間。
2.室外活動場地必須各班設專用場地。每班的游戲場地面積不應小于60平方米。各班游戲場地之間宜采取分隔措施。
3.宜布置有集中綠化,并嚴禁種植有毒、帶刺的植物。
4.在供應區(qū)應設置雜物院,并單獨設置對外出入口?;剡吔缂坝螒驁龅?、綠化等宜設置安全、美觀、通透的圍護欄桿。
三.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要點
1.平面布置應功能分區(qū)明確、避免相互干擾,方便使用管理,有利于交通疏散。
2.嚴禁將幼兒生活用房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(nèi)。
3.生活用房的室內(nèi)凈高:活動室、寢室、乳兒室不低于2.80米,音體活動室不低于3.6米。
4.建筑造型及室內(nèi)設計應符合幼兒的特點。
5.生活用房應布置在當?shù)刈詈玫娜照辗轿?,并滿足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少于3小時的要求。溫暖地區(qū)、炎熱地區(qū)的生活用房應避免朝西,否則應設置遮陽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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